在韩国和中国均有着一定的知名度、一件长袖衫卖到千元以上……BOY LONDON作为一个服装品牌,竟有两家企业都宣称自己才是这个商标真正的主人,并且两家企业都有门店,销售着款式、质地不同的服装。那么,消费者到底该信谁?究竟哪家才是真的?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一场持续了多年的商标争夺暗战曝光。
据记者了解,争夺商标的双方分别是安格洛公司与宝爱公司,两家企业均申请撤销对方商标,也都因为商标被撤销而打起了官司。当安格洛公司的证据被法院判定“不予采信”而败诉后,它立即上诉。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克枫表示,目前由于还处于诉讼阶段,没有最终定论,因此对于消费者来说,无所谓孰真孰假。
矛盾凸显
商标几经转手 两方均进军中国市场
最近一年多,网上关于BOY LONDON的新闻让消费者看晕了。“BOY LONDON最近在上海举行新品发布会,这也预示着BOY LONDON的英国品牌方将正式授权引进中国市场……”“韩国BOY LONDON新品发布会举行,韩国总部、中国代理及加盟商、国内各大知名百货与购物中心嘉宾参加了此次发布会……”同一个品牌,为何出现了两个国籍?
记者在百度搜索“BOY LONDON”发现,其销售官网上显示,经营者是宝爱贸易(青岛)有限公司。按照宝爱公司的说法,1995年,英国安格洛联营公司在韩国专利厅注册了全球第一个BOY LONDON文字及鹰图形商标。而记者登录英国公司登记机关网站查看安格洛公司的相关情况时发现,其商业性质状态显示为“歇业公司”。
档案显示,注册21天后,安格洛公司就把商标卖给了韩国宝成国际株式会社。宝成国际株式会社几经转手,2001年商标转让给了American Star株式会社。它是BOY LONDON株式会社的前身,当时的社长就是BOY LONDON株式会社法定代表人金甲琪。
金甲琪看好中国市场,2001年赴中国申请注册BOY LONDON及鹰图形商标,通过发展代理商等形式拓展中国市场,并于2013年设立宝爱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目前,BOY LONDON在韩国和中国都成为知名服装品牌,韩国的B1A4组合、Stellar、Snuper、Lovelyz组合,曹格、权志龙、范冰冰、鹿晗、吴亦凡、韩庚等国内娱乐明星也都为BOY LONDON做过宣传推广,曹格在《爸爸去哪了》里,就曾穿着白色的BOY LONDON 圆领衫亮相。
但金甲琪并不知道,英国安格洛联营公司在韩国转让商标之后,又在中国进行了类似的商标注册,但没告诉他们。
律师说法
案件处于诉讼阶段没定论
对消费者来说无所谓真假
两个公司都声称拥有BOY LONDON品牌商标,那消费者该如何面对?就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克枫。
姚律师表示,目前由于还处于诉讼阶段,没有最终定论,因此对于消费者来说,无所谓孰真孰假。但是,如果案件有了结论,而商标被撤销的一方仍然使用该商标继续生产销售服装、开店,那么则构成商标侵权。消费者如果购买了这样的服装,之后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起索赔诉讼。
同时,被最终撤销商标的企业,如果仍不撤店,仍继续生产销售,拥有商标权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继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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