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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白酒行业发展提速,在全国范围内,取名为“关公”或与“关公”字样有关的小型酒厂不在少数。在湖北省宜昌市,稻花香集团也在谋求新品牌的开拓。当年2月,沿用集团惯有的股份制企业方式,稻花香酒业部分管理层和企业外投资者约10个人,以个人股东出资的方式,并购当阳关公酒厂,成立宜昌市关公坊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宜昌关公坊”),开始生产“关公坊”牌白酒。
当年11月,宜昌关公坊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关公坊”酒类商标。但商标局两次驳回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其给出的理由是:“关公坊”商标与山西关公酒业有限公司的“关公牌”商标在类似商品上构成近似。
此时的山西关公酒业则因经营不善,濒临破产。为了扫清这层商标上的“障碍”,2003年10月,时任宜昌关公坊董事长的邓军代表公司与山西关公酒业签订《合资合同》,拟依约共同建立公司,开发“关公牌”系列白酒。为了更系统的使用关公系列商标,宜昌关公坊还收购了一些在宜昌当地的关公系列副品牌,包括“关公义”、“关公家宴”等。
“当时白酒生产资质很难申请,此后一年多,上述合资合同都没有履行。”有知情人士介绍,直到第二年11月,宜昌关公坊、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关公共同设立宜昌关公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山西关公以“关公牌”商标作价100万元占股10%。根据合资公司章程约定,由合资公司每年向山西关公支付20万元保底分红。邓军担任董事长,山西关公法定代表人王文东则任副董事长。随后,山西关公的“关公牌”商标被过户给合资公司。
然而,合资公司成立后仍未解决掉白酒生产许可证的问题,为了保证山西关公酒业的利益,合资公司决定授权宜昌关公坊使用“关公牌”商标,生产销售白酒。作为置换条件之一,2004年起,湖北关公坊开始向山西关公支付每年20万元保底分红。至2011年元月,湖北关公坊向山西关公累计支付7年共140万元保底分红。
2006年4月,经过工商登记变更,合资公司的股东方之一宜昌关公坊更名为湖北关公坊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关公坊”)。2007年3月,合资公司为湖北关公坊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湖北关公坊与稻花香集团的关系是,自己独立核算,在财务方面与集团完全分开,稻花香集团则是其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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