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最头疼的问题是遭遇“商标注册同名”的问题,其实遭遇同名时,核心的解决方案包括修改商标名、申请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同名商标、与对方协商转让或许可使用,或通过法律程序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等等这几种方式。根据《商标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一:增加显著性词汇进行区分:在你近似重名的商标名,前中后添加具有显著性的词汇,使商标整体具有显著差异。(显著性词汇可以包括企业字号和其它特征词汇等)
第二:调整商标构成形式:通过改变商标的构成元素(文字字体、图形设计、组合方式),形成视觉差异。比如,文字商标可以设计成原创的图形商标。
第三:选择不同商品/服务类别:商标按类别申请注册保护,同名不同类也可以注册,若同名商标仅在某一类别注册,可在其他未被注册的类别申请。除了看大类,也要看小项。
第四:将近似或同名商标撤销:若同名商标已满足三年未使用的要求,可将其进行撤销阻碍商标,若撤销成功,则有机会通过驳回复审拿到心仪的商标。
第五:联系购买同名商标:可以找到同名商标的申请人,如果闲置没有用,可以问下转让价格,将商标买过来,就是会花费贵一些,但是即买即用。
商标同名问题的解决不仅关乎企业或个人的合法权益,更对市场秩序和品牌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建议遇到想注册的商标名遇到近似或是同名无法注册的时候,不要轻易放弃,总有一种方式可以优化选择争取到心仪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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