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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江岸区委宣传部获悉,经该部门主动推进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批准了“大江金岸”3个商标类别,为该政务品牌在电子出版物、宣传物料、杂志(期刊)、文化艺术活动等核心应用场景提供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障,让“大江金岸”品牌变成无形资产。
“大江金岸”自2008年首次提出并使用以来,知名度和美誉度逐年上升,目前已成为江岸区一张耀眼的对外推介和交往名片。近年来,江岸区建成了以“大江金岸”为核心的宣传矩阵,特别是“大江金岸”微信公众号粉丝不断攀升,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
江岸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大江金岸”的使用主体和场景越来越多,使用频率和热度也不断提升,如何对江岸区这样一个具备独立知识产权的标志性品牌开展保护,引起了区委宣传部的关注。
“无论是从著作权还是商标权的角度来看,‘大江金岸’都需要得到有效的保护。”武汉中南商标事务所所长李坚说,一旦有市场主体抢先注册商标,那么江岸区未来再使用该名称,反而面临侵权的可能性。
自2023年开始,江岸区委宣传部启动了商标申请注册工作。李坚说:“大江金岸”成为第9类、第16类和第41类注册商标后,为‘大江金岸’品牌提供排他性的法律保护,以上难题便迎刃而解,同时具备无形资产属性,可通过合规方式实现品牌价值变现,就武汉本地来说,‘光谷’‘黄鹤楼’都是注册商标。”
“拿到注册商标证书,有效保护了“大江金岸”品牌。随着品牌影响力提升,其商标价值会持续增值,为探索政务品牌资源资产化,进一步深度塑造城区IP迈出关键一步,也为实现‘保护’与‘使用’的良性循环打下了基础,推动‘大江金岸’从政务品牌升级为区域发展的软实力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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