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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去医院,有事找法院。谢谢!”王老吉12字怒怼加多宝的声明近日刷屏,也揭开了这对老冤家的新一轮缠斗。连日来,双方已“舌战”多个回合,争端在于,海外商标权。
9月30日,加多宝在官方公众号上发布《加多宝加拿大凉茶维权告捷!》,宣称其关联公司万捷有限公司(Multi Access
Limited)在加拿大联邦法院及欧盟普通法院的多起诉讼中,均成功捍卫“王老吉”海外系列商标的合法权益。当晚,王老吉公众号贴出《关于“王老吉”境外商标案件的严正声明》,直指加多宝所述“严重背离事实,蓄意误导公众认知”。10月10日,加多宝又发布了《加多宝集团关于海外“王老吉”商标所有权的声明》,加多宝集团于2000年代初合法获得海外王老吉商标所有权,已在全国超过60个主要国家和地区注册王老吉商标,“将继续坚定积极推进品牌维权和保证工作,依法捍卫加多宝集团拥有的海外王老吉品牌的知识产权”。当晚王老吉再次发布严正声明:“有病去医院,有事找法院。谢谢!”
这浓浓的“火药味“,不禁让人想起两者之间长达十余年涵盖商标授权、商业包装、广告语等多个维度的商战。此次,“战火”的焦点转移到了正在增长中的海外市场,双方近年来都在国际布局上加速跑马圈地。这场商标争夺战,远不止于一个名字的归属,更直接关系到两家企业国际战略的话语权。公开资料显示,“王老吉”品牌起源于清代道光年间,至今已有百年历史。在品牌所属的广药集团授权后,“王老吉”在加多宝集团运营期间成为了国民饮料的代表之一。而加多宝与王老吉的纷争,是品牌授权与品牌运营纠纷的典型案例。
20世纪90年代,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当时的母公司鸿道集团第一次签订“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2000年签订了第二次合同,将有效期延长10年至2010年。2002-2003年,鸿道重要人物陈某通过贿赂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在第二次合同的基础上又以低价获得了两个补充合同,约定商标租赁时间分别是从2000年到2013年,以及2013年至2020年。广药集团称,补充合同是李益民受赂后签署,协议无效。2010年,广药集团启动仲裁程序。2012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用“王老吉”商标。鸿道集团因此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该裁决的申请,遭到驳回。
2014年,广药集团发起商标侵权诉讼。2018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14.4亿元。双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判决,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2023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六家加多宝公司共同侵权,判决其赔偿3.17亿元。彼时,加多宝称将提起上诉,但目前进展未知。而王老吉方面则明确表示商标属于广药集团。
在国内市场缠斗多年之后,如今这场战火又烧到了国外。在国际业务拓展上加多宝集团仍在使用“王老吉”相关商标,两者的海外商标权争夺陷入混战。《加多宝集团关于海外“王老吉”商标所有权的声明》中称,“加多宝集团自九十年代从王老吉(正名王泽邦)后人手中取得祖传凉茶秘方及海外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并于2000年代初合法获得海外王老吉商标所有权”。在《加多宝加拿大凉茶维权告捷!》中,加多宝集团表示,多起跨国胜诉,确立了加多宝在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作为“王老吉”品牌合法权利人的地位。迄今,加多宝通过旗下的万捷有限公司在圈超过6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王老吉”商标权(包括王老吉、WONG
LO KAT、WANG LAO JI及其他图文组合商标)。加多宝和王老吉在此时进行商标的争夺属于正常的现象。从国内法律来看,王老吉应该拥有商标权,但是在国外来看,有一些国家可能会认可加多宝的商标注册。具体海外市场未来的商标争夺将“花落谁家”仍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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