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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不管注册了多少年 违反法律规定的都可宣告无效 |
连日来,“壹号土猪肉”“千禾0酱油”等商品,因被曝出“壹号土”“千禾0”均系注册商标,被公众纷纷质疑存在误导。加之“120W”充电器、“山里来的土”鸡蛋让人难辨真假;“其他没了”调味、“断码”“清仓”“安踏断码”等被申请注册商标,引发网友一片唏嘘。合法使用还是文字游戏?“擦边”的商标名称是否具有欺骗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十条的第七项、第八项是禁止使用条款,有明确规定。其中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我认为这些属于这两种情况,至少是其中之一。
我国有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专门制度。涉及公众利益的,任何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无效申请。如果个人不懂,还可以委托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商标代理所等机构。商标所有人如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把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诉至法院,法院再根据事实和法律去作出判定。
法律肯定是要不断完善、与时俱进的,“商标法”第五次修改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了,涉及恶意抢注等很多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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