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晚间,中国红牛发表声明回应,表示依法享有50年《协议书》约定权利,并对泰国天丝声明进行了一一反驳。“此前,泰国天丝及相关方矢口否认签署过50年《协议书》,公开主张不存在该份协议。如今其态度上的明显转变以及文字披露的信息证明,泰国天丝已自认50年《协议书》真实并且该协议对认定中国红牛系列纠纷具有决定性意义。”中国红牛在声明中表示。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在泰国天丝和中国红牛的这场舆论战中,核心依旧是围绕“50年协议”是否真实存在以及是否具备法律效力问题展开。按照泰国天丝方面的说法,这份协议的真实性存疑且并无法律效力。泰国天丝在名为《正本清源系列声明二:谁在混淆视听?“50年协议”毫无意义》的声明中称,自1995年至2018年,合资公司股东各方,一直未有人提起过所谓的“50年协议”。此后,华彬方突然提出存在这样一份所谓的“50年协议”,陆续将该所谓的“50年协议”用于诉讼当中。
中国红牛认为,50年《协议书》与红牛饮料在中国的合法化直接相关,泰国天丝不能在中国经营红牛饮料的情况下,与中国国企合作,多方达成由合资公司50年独家经营约定。50年《协议书》签订后,各方未再共同签订任何其他协议,不存在变更或终止50年《协议书》的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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