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界面新闻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发现,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对“娃哈哈”商标进行转让,目前“申请收文”环节已结束,申请日期为2025年1月21日,而商标的受让主体未显示。 商标转让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种重要取得方式,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我国相关规定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 据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向娃哈哈集团相关人员进行求证,回应称公司正在就此事进行内部沟通。 据记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查询发现,此次显示被转让的第10类娃哈哈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医疗器械和仪器;牙科设备和仪器;理疗设备;医用卫生口罩;奶瓶等,该商标专用权期限自2023年8月7日至2033年8月6日。 据公开信息,娃哈哈集团在1988年注册了第一个“娃哈哈”商标。目前,娃哈哈集团已注册了96个“娃哈哈”商标,娃哈哈的中文全拼“WA
HA
HA”也已注册了146个商标,主要集中在饮料、食品、方便食品等类别。值得一提的是,“娃哈哈”和其全拼“WAHAHA”均已荣获中国的驰名商标称号。 据天眼查知识产权信息显示,曾有多家商贸、科技、化妆品等公司及多位自然人也申请过注册“娃哈哈”商标,分类涉及日化用品、餐饮住宿等,多被驳回处于无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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