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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标记可以作为注册商标的标记用?

昨日,新繁读者李某来电询问:我公司产品十分好卖,许多厂家便在自己的产品上假冒我厂的标记进行销售,我警告这些单位,但他们说这个标记是他们自己设计的,同时我单位也不能证明这个标记是我单位唯一所有。鉴于这些教训,我单位决定将自己的产品标记向国家申请注册商标。请问:1、注册商标有哪些种类?2、哪些标记可以作为注册商标的标记用?

  就李某提出的问题,本报政策咨询室特邀请四川得道律师事务所刘东律师答复如下:

  1、商标的类型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是按照其使用的对象不同进行分类。商品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制造、加工或经销的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服务商标是服务性行业所使用的区别标志,即提供服务的人在其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标志。

  2、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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